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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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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19-128221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9-06-10
文  号: 黔南农议复字〔2019〕4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


江秀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全州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扶持力度”方面

近年来,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异军突起,在组织发动群众、聚集产业发展要素、对接和开拓市场、保障农民权益利益、带动农民增收等诸多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得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方面予以大力扶持。一是不断强化政策支持。先后出台《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黔南州加快村集体企业化经营专业化发展的意见》《黔南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助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的通知》等系列扶持政策。二是持续加大资金扶持。近几年,全州各级财政在合作社的基础设施建设、三品一标认证、新品种的培育等各个方面扶持力度不断加强,每年均安排600-8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扶持壮大合作社,切实扶持造就了一批优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三是不断加强示范引领。制定了《黔南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标准(试行)》,并持续开展各级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共创建国家级示范社32个、省级示范社34个、州级示范社225个。

二、关于“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教育工作”方面

近年来,全州各级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培训教育工作,紧紧围绕黔南州茶叶、蔬菜、水果、中药材、生态畜牧业等主导产业编制《黔南州种植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主荐农药品种和器械》以及各种技术资料,并结合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宣传活动等,广泛宣传推广

农业发展良种良法。持续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自2014年以来,各级安排相关培训资金总计达3247万元,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7975人,其中生产经营型5029人,专业技能型7864人,社会服务型4946人,青年农场主107人,印发相关技术资料24万余份,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均发挥了极大作用。

三、关于“抓好农产品营销工作”方面

黔南州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内外统筹、线上线下、新旧业态同步推进,不断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一是强化“农企校超”对接。加大与企业、学校、超市的对接力度,实现农校、农超、农企、农批无缝衔接。二是加强网络销售。加强电商平台建设,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推动“黔货出山”。三是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各县市积极寻找客商、联系企业、签订订单,做实以销定产。四是依托企业扩大市场。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结构调整中的引领、带动、辐射、消化作用抓好产品销售。

近年来,我州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方面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党中央的要求、与各位代表的要求相比,还是有较大差距。您提出的内部运作不规范、合作成份不高、各类人才紧缺、服务层次较低、政策扶持不到位、合作社产品销售难等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统一部署下,综合吸纳以您为代表的各方面的意见,以持续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为重点,采取综合措施,进一步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资金扶持。2019年,全州共获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725万元,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640万元。我们将认真指导各级相关部门认真谋划资金使用,重点支持产业基础扎实、运营管理规范、发展潜力巨大、联农带农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动员广大基层干部精心指导和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编制项目方案,确保相关扶持资金切切实实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标准化、社员技术能力提升、合作社产品营销、市场开拓等诸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是继续加强技能培训。结合“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组织方式,建立健全农民培训体系,不仅要很好地扩大培训覆盖范围,提高培训质量,还要实现农户亲身参与的体验式示范,激发农民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方面通过购买服务发动龙头企业、合作社开展农民培训,通过严把准入关口,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组织策划优势和合作社组织群众、管理群众、服务群众的组织功能,发动企业技术员、“土专家”“田秀才”等技术力量,直接在种养基地、合作社等“田间课堂”开展培训。另一方面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依托龙头企业建设农民实训基地,发动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积极参与开展农民培训,拓宽培训场所,延展培训途径。由合作社推荐农民进入龙头企业基地开展有限时间内的带薪实习,学习掌握关键生产技术后正式纳入企业员工或返回合作社领办企业拓展基地。

三是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发展。认真制定和落实《黔南州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全面排查经营异常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情况,分批分类处置。全面清除无农民成员实际参与、无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因经营不善停止运行的合作社,进一步规范有生产经营活动但运行管理松散的合作社,大力帮扶经营规范社员较多但面临发展困难的合作社,完善提升运转正常带动力较强的合作社。为全州庞杂的合作社群体“减肥”和“强身”,促进合作社依法规范健康发展,在农村产业革命中充分发挥上连企业下带农户的核心纽带功能,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的农民组织基础,搭建乡村振兴发展平台。

四是强化产品营销和市场开拓。以市场为导向,坚持以销定产、以产促销、产销链接,加大农校对接、农医对接、农企对接、农超对接、农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对接力度,加快构建少环节、低成本、畅通高效、绿色安全、自主品牌的农产品现代营销网络,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在城市社区设立直销店,鼓励和引导合作社参加省、州举办的各种特色优势农产品推介会、展销会等各种经贸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搭建产品供求信息平台,促进适销畅销,支持同区域内发展相同特色产业的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培养专职市场营销团队,主动开拓市场,形成同类合作社共同生产,联合社统一销售的经营联合体。

最后,诚挚感谢您对我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相信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人大代表们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我州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相关政策体系将会越来越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得以快速发展壮大,助推全州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黔南州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3日

(附注: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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