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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省农委《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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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财政局、农委(农机局、农机中心),有关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牧、农工、农机)局(中心):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部分农业专项转移支付 预算的通知》(财农〔2017〕155号),经研究,现将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达你们(详见附表),请列入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待进入2018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拨付使用.为保证资金到账的及时性和可调度性,省财政厅直接对省直管县办理资金调度,非直管县资金调度由相关市(州)根据文件办理,市(州)不需转下资金文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金安排下达后,各地应抓紧做好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前期准备工作,待2018年度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印发后,按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补贴到农户的资金应通过“一折通”发放,并督促县级各有关部门落实“一人一折、连续记录”。请各地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印发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41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2018年底将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报省农委、省财政厅.

  联系人及电话

  省财政厅农业处:  马千千  0851-86892514

  省农委财务处:    党先林  0851-85281757

  省农委农机装备处:余凯    0851-85289706

 

  附件: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安排情况表.PDF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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